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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美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4-0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促使我校积极开展好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委《关于全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开展好民办高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冀教工委〔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部署,依据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文件精神,教育引导我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坚守意识形态阵地,着力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着力健全基层党组织,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广大干部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我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服务教学一线,主动服务广大师生,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促进我校又好又快地发展,推动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我校党委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标任务就是要扎扎实实解决好以下两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解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我校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和机关直属支部内还存在个别党员党性观念淡化、党员教师存有被雇佣思想倾向,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主人翁意识不够,党员先进性不突出,为师生服务的理念不强,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体现不出来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等。针对不同岗位的教职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理想信念教育,助推我校每一位共产党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学校各单位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构建健康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提高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能力和素养,促使党员教师以主人翁的精神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把优秀教师的评定与优秀党员的评定相结合,把优秀党员培养成优秀教师、把优秀教师培养成优秀党员,进一步增强我校党员在学校和师生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

(二)解决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不牢靠问题。

各党总支和机关直属党支部,要通过不同的形式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典型示范教育,真正解决我校个别师生党员政治信仰不坚定、理想信念不清晰、世界观价值观定位扭曲、社会责任感缺乏等问题,解决好个别党员存在人云亦云的不良习气。进一步坚守和牢固我校党员意识形态阵地意识,真正发挥党员的榜样力量,推动我校稳步向前发展。

三、方法步骤

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至9月结束,分三个环节组织进行,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在遵循基本方法步骤、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还要紧扣活动主题,求真务实地开展体现特色的“自选动作”:一是开展一次以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演讲比赛;二是开展以促进“校风、教风、学风”为主题的书画作品大赛。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2014年4月9日至5月25日)

1、动员部署。3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4月9日召开全校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既能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又能体现专业特色的“自选动作”活动实施方案。

2、组织学习。一是创新学习方法,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制定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篇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摘编》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学习文件选编》。二是党委组织三次集中学习,举办两次讲座、观看焦裕禄电影,初步安排在4月16日、23日和5月14日。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措施,拓展学习时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力争出亮点、出经验、出成效,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3、充分征求意见。一是设置征求意见箱和网络信箱,征求意见箱分别设在办公楼一楼和高层教学楼大厅;网络信箱hbmydb@163.com,并通过广播台大屏幕面向全校公布。二是5月14日——25日召开三次座谈会,分别是党员代表座谈会、职工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通过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梳理,了解把握广大群众的期待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2014年5月10日至5月30日)

1、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包括四个部分,即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党员领导和干部职工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和深层次原因,实事求是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找出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

2、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三个层次的民主生活会,党委组织召开由理事会成员、学校领导列席,党委成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拟定于5月21日);各党总支召开由总支委员、所在部门的党员领导参加,学校党委代表和指导组成员列席的总支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召开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总支派代表列席的支部生活会。各党总支、党支部5月中旬前要将召开时间、地点报指导小组办公室。

3、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在规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2014年6月1日至9月30日)

1、制定整改方案。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立整改目标。对重点整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依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

2、整改落实。从教职工最需要的具体事做起,从教职工身边的不正之风抓起,从教职工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真正做到行之有效,让全校师生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整改情况让师生进行评价和监督,让大多数人满意,并通过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双代会)对整改落实效果进行民主评议。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党员代表、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等经常性发挥作用和群众反映诉求的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改革创新,深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的途径和方法,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促进学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

4、搞好总结验收。在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学校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将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经验和成效、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召开全院党员干部大会,总结教育实践活动情况,通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的落实责任,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四、工作要求

1、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党委书记吴书元同志任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各分管部门学习实践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学校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小组,指导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吴书元担任,指导组成员由党委副书记王志民,党委委员、党办主任孙志强,党委委员、党办副主任郭珊,工业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刘占军、环艺学院辅导员孙秋玲,学子报社和广播台的学生干部张旭、高源组成,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也要建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确保活动质量。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采取不同的形式,大力广泛宣传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意义,使学校每一位党员明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部门将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不仅要通过校园网、微博、东方学子报、宣传栏等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还要推荐刊登在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简报上。此外,学校党委也将结合庆祝建党93周年对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组织进行评选表彰。

3、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定期开展活动、工作督导机制,扎实落实。健全分工负责、强化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校党委履行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体工作;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优势,支持、配合、落实好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进程和成效,保障活动健康顺利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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